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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人一起時送對方的那些禮物,分手時該怎麼辦??

有的人不想留著,也不想看到那些禮物,索性送給別人,甚至轉售出去。
有的人卻會向對方要回送過的那些禮物,我的一個朋友每次跟我提起那個問她要回所有禮物的舊男朋友,都恨得牙癢癢。

我比較幸運,無論貴重與否,從來就沒有人取回他送我的禮物;
我送出去的禮物,無論我愛他恨他,我也不會要回來。

送禮物給對方是為了想他快樂,是心甘情願的。
自己捨不得買的,卻會買給他;省吃儉用,只為了送他一樣他一直捨不得買的東西 ......
這一切都是當時的情意,後來的一天,不再相愛了,把送他的禮物要回來固然是小家子氣,把他送的禮物統統退回去給他,也是不漂亮的;唯一的分別只是,前者是明擺著的恨,後者卻是陰暗的恨。

禮物就是Present,是當下的情意,儘管此情不再,曾經相愛,又何不瀟灑些??別那麼齷齪,也別那麼孩子氣,想想那情景都覺得難看...



拜託,到底有完沒完?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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