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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單單是個偏執狂,也是個戀鞋癖。

我總共有79雙鞋,其實,我不愛79這個數字,所以硬是在數完鞋子之後跑去多買了一雙湊80雙。
我有兩個大鞋櫃,一進門就看到這兩個大鞋櫃,還有很多雙我常穿的鞋子就放在鞋櫃外面,好隨時應付我『急驚風』的個性,出門套了就走。


我很愛買鞋,不論什麼樣的鞋子我都勇於嚐試。
我也堅持,鞋子這東西,就是要穿過才知道好不好看。
放在那裡,你會覺得:『唉唷~難看死了。』連碰都不想碰,但很多鞋子放在那就是一個醜字,實際上穿起來卻驚為天人。


我常常買了一堆鞋子,很愛很愛的鞋子,卻只是放在那裡偶爾在家穿一穿,看一看,從來不穿出門。



像這雙,GUCCI的娃娃鞋,我很愛,最遠只穿過到樓下的7-11買東西就上樓了。



為什麼愛這雙??因為,GUCCI的橘色會讓我的腳顯的很白,所以我很愛。


我上班一定要穿有跟的鞋,因為身為哈比人的我如果穿沒跟的鞋,整個人就沒氣勢,腿也就不夠長...所以一定要有跟,而且,越高越好。
好姊妹都見過我穿7~8公分的高跟鞋跑步,她們對我這項專門的技能都欽佩不已。




這雙GUCCI的高跟鞋,是我一時衝動買下來的,卻一次也沒穿出門過。
原因是藍綠色的鞋,當下我在試穿的時候穿的是牛仔褲,當然好看,但回家之後要穿套裝,怎麼穿怎麼怪....所以,很想要讓它出門透透氣,卻也沒啥機會。




這雙CHANEL的娃娃鞋,我也很喜歡。但是,只能在家穿穿,照鏡子美一下而已。


我捨不得這些我很愛的鞋子出去弄得髒髒的回來。
我是戀鞋癖啊????
我承認呀!我是咩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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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布蘭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